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

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| 加入收藏| 设为首页
  • 首页

  • 本所概况

    • 所况介绍
    • 现任领导
    • 内设机构
  • 新闻动态

    • 本所动态
  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党建动态

  • 科技创新

    • 农业经济研究
    • 农业信息化研究
  • 工程咨询中心

  • 寒旱农业科学

  • 专家介绍

  • 科研成果

    • 科技论文(著作)
    •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
    • 科研成果
  • 联系我们

文献信息服务
文献信息服务
首页 > 正文

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-05-09 14:49阅读量:

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
一、入馆须知

1、本院读者凭借阅证入馆;院外读者凭有效证件入馆。

2、图书馆、阅览室内保持安静,严禁吸烟,大声喧哗。

3、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;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废物;严禁随地泼洒剩水、茶和饮料。

4、爱护图书、期刊和馆内公共设施、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划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
5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着整齐;禁止穿背心、超短裙和拖鞋入馆。

6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
二、借阅制度

1、本院读者需先办理借书证,每证押金20元,工本费2元,本人可凭证退还押金。

2、读者必须凭本人借书证查询馆藏和借阅;老、弱、病、残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借。

3、工具书、大型画册、图录(价值100元以上)只限在馆内阅览或复印,概不外借。一般书籍借期30天,逾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10倍暂停借阅。

4、阅览室陈列的报纸、社科类期刊只供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;期刊每人每次可外借3册,借期15天;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,须办理续借手续,逾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10倍暂停借阅。

5、外单位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行阅览。

三、违章处罚

1、外借图书期刊逾期罚金:专业图书超期每本每天罚金2元;其他图书超期每本每天罚金1元,期刊超期每册每天罚金1元。

2、图书期刊污损赔偿:外借专业图书损坏、污损(圈点、勾划、撕、开天窗),照价赔偿,并处书价5倍罚金,其他图书、期刊损坏、污损(圈点、勾划、撕、开天窗)的每本(册)罚金10元;阅览图书、期刊损坏、污损(圈点、勾划、撕、开天窗)每页罚金5元;期刊合订本、报纸合订本,损坏其中1期,按该刊报全年价赔偿。

3、外借图书丢失赔偿:①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,按图书价30倍赔偿。 ②1985—1990年出版的图书,按图书价20倍赔偿。③1991—1995年出版的图书,按图书价10倍赔偿。④1996年至今出版图书,按图书价3倍赔偿。⑤1996年至今出版的原版外文书(赠送),每本书赔偿金300元。⑥1996年至今出版的原版外文书(外购),按图书价2~3倍赔偿。⑧1996年至今出版的文艺套书,丢失1本,按1倍(1套)书价赔偿,丢失2本,按2倍(2套)书价赔偿(以此类推),并归还剩余原书。

4、窃书、刊赔偿:凡不办理借阅手续而将图书、报刊夹带出图书馆,均视为窃书行为。窃书者应予重处,按照以上相应处罚赔偿标准双倍罚款。

四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1、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每名工作人员都是消防安全负责人,管理所属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。

2、认真掌握消防知识,掌握常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读者的基本常识。

3、图书馆所属各个办公室内严禁吸烟。

4、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、电源等,一旦发现安全隐患,应及时向馆、所领导汇报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,消除隐患。

5、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、网络线,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。

6、做好所属办公室、库房的防水、放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以及所有资产的防盗防失工作。


     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图书馆

                  2014年3月6日  


上一篇:中图分类法

下一篇:甘肃省农科院阅览室借阅制度

Copyrights © 2020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版权所有 主办:甘肃省农业科学院

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农科院新村1号  邮编:730070

电话:0931-7611630   E-mail:mhx@gsagr.ac.cn

备案信息:陇ICP备15002874号   甘公网安备 62010502001311 号